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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锁须知
开锁须知
一、为维护社会稳定,本公司严格遵循开锁登记手续;
二、用户需开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与开锁地址相符或邻居、居委会、公安局证明;
三、房租赁应出示租房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如遇租房协议(或身份证)锁在屋内须由邻居签字后方可开启。
四、摩托车、汽车驾驶员因有钥匙打不开或丢失钥匙时,驾驶员应出示行驶证及驾驶证(身份证);
五、由法院系统预约外出协助开锁时,应由法院出示开锁委托书;
六、由租房公司预约外出协助开锁时,应由租房公司与房主共同陪同到现场进行开启;
七、如遇居民住宅自来水管突发性破裂漏水或煤气突发性泄露而影响居民公共安全时,应由民警或邻居见证方可开启;
八、单位开启保险箱,须经该单位领导认可方可开启,并为客户保守密码;
九、如遇开锁地点和证件所标明的地址不一致时,须邻居在相应栏处签名;
十、若证件在家特殊情况,本公司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可先开启后补齐证件。
兰州开锁公司十不开制度
1、身份不明、证件不齐或有虚假嫌疑的,不予开锁。
2、无法确认房屋财产权归属的,不予开锁。
3、处于节假日之中的单位一般不予开锁。
4、无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姓名的保险箱,文件柜不予开锁。
5、发生争议处于司法程序尚未被法律文书确认权属的,不予开锁。
6、被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不予开锁。
7、来路不明的一切车辆,不予开锁。
8、酒后神志不清,正处于发作期间的精神病患者,痴呆病人要求的,不予开锁。
9、来路不明的文件夹,密码箱,不予开锁。
10、犯罪分子欺诈或暴力威胁开锁的,在机智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予开锁。